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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救不救”也陷入选择困境

原标题:不要让“救不救”也陷入选择困境

针对网络上引发热议的“女医生高铁上救人却被索要医师证”一事,3月19日,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南宁客运段发布“致歉声明”,表示列车工作人员未向陈医生作好沟通解释,造成了误解,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对此,他们向积极参与救治的医生及广大医务工作者致歉!并表示,之所以要求出示医师资格证,留存与救治相关的资料,“主要是便于后续医院更好的救治”。(中新网3月19日)

客运段发布“致歉声明”算是及时的,但说词却难以服众。为什么?因为事件发生过程中,列车方面做出的行为完全是“避险意识”下不想因此“背锅”的功利思维。我们不妨来回看一下事件发生的过程:3月17日,D3563次列车紧急广播称,有旅客突发疾病,寻找医生。正在列车上的陈医生伸出援手积极救治,随后被列车工作人员索要医师证,并拍下照片、车票等留存。

虽说理由充分且合理,但分析之下不难发现,索要医师证及拍照留存的行为不过是列车方为了将自己的风险系数降到最低,确保自己不用在事后背负任何责任罢了。从这一点来说,列车方在事件过程中显得功利狭隘,事后的致歉声明尤其诚意不足。

事实上,列车方在事件过程中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为了鼓励公民见义勇为,被誉为“好人法”的《民法总则》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乘客患病挺身而出进行施救的陈医生,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性质,即便发生判断失误或救治失败,也不会因为《执业医师法》有关“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等限制而惹上官司。同样,列车方在乘客发病时及时广播寻医,尽到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没有不作为,所以即便乘客救治失败,列车方也无须承担责任。

列车方的谨小慎微固然是出于“自保”意识,或许从他们自身的角度来说确有不得已,但关键是,这种“精致的利己主义”却会带来不小的负面效应,它会让想要行善者产生犹疑,让已经行善者为之心寒,当事人陈医生事后就表示很不爽、很遗憾。而且,这种“见善则疑”的行为,对整个社会的伤害是很大的,人们行善举或行义举基本都是第一时间的反应,往往不会考虑太多,如果事后还要“背锅”,今后人们在遇到此类事情时就会权衡再三,甚至冷眼旁观。

当然,从行善的角度出发,我们每个人在遇到他人发生危难的时刻,仍然需要挺身而出,毕竟“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是我们一直以来都提倡的美德,也是公序良俗,事实上,顶层的制度设计已经在为见义勇为去除风险,不让行善者有后顾之忧。所以在社会和个人层面,我们更应施以良善之举,如此,世界方能变得越来越友善和美好。无论如何,心怀良善,远远好过狡黠与功利。

■本报评论员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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