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35.8%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8日电 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简况》(以下简称《简况》)。《简况》显示,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以下简称338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
全国338个城市中,有1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35.8%,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338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年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69个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从第169名到第150名)依次是临汾、石家庄、邢台、唐山、邯郸、安阳、太原、保定、咸阳、晋城、焦作、西安、新乡、阳泉、运城、晋中、淄博、郑州、莱芜和渭南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20名)依次是海口、黄山、舟山、拉萨、丽水、深圳、厦门、福州、惠州、台州、珠海、贵阳、中山、雅安、大连、昆明、温州、衢州、咸宁和南宁市。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北京优良天数比例为62.2%,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
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3%,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
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4%,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