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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极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市民在“家门口”就能化解矛盾纠纷

原标题:东莞积极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市民在“家门口”就能化解矛盾纠纷

■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人员钟维松在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记者 郑志波 摄)

一名二年级学生上课时出现意外,送往医院后仍没挽回生命。学生家长与学校一度发生很大矛盾。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人员全程跟进,安抚家属、比对案例、释法明理。事发第三天早上,家属与学校和解。中立公正的免费法律服务,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这是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有效化解的一起典型案件,这样的案例在2018年就有4456宗。在东莞,民间发生矛盾纠纷,当事人可通过中立法律服务社、平安文化促进会、医调委、调解委等第三方机构,在调解室内向热心的“婆婆”倾诉,然后像开圆桌会议一样,将矛盾纠纷一一说清楚、及时化解。

这个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的方式,只要当事人冷静,“最多跑一地”就能既解“法结”,也了“心结”。东莞外来人口多,正着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家门口就能化解矛盾纠纷,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点赞,正是“枫桥经验”在东莞落地生根的典型实践。

搭建平台发挥“五老”余热

家有一老,胜过一宝。退休的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政法干部、高校法学专业老教师等“五老”同志,更是社会宝贵的财富,也是践行“枫桥经验”的主力军。

“枫桥经验”的精髓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如今已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东莞积极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搭建平台,组建公益性机构,让“五老”充分发挥余热,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添砖加瓦。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能够取得各方当事人的信任,关键就是“中立、公益、公正”,有一支热心的“五老”队伍。

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蔡国民告诉记者,中立法律服务社的宗旨就是“服务”,而且还是“公益服务”。在这支法律服务队伍中,除了资深优秀律师,还包括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凝聚了数百名“五老”,这批人员都是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当然,要想加入中立法律服务社,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更要有奉献精神。

即便有这样的“苛刻”门槛,大批法律专业人士仍以加入中立法律服务社为荣。作为一名中立法律工作人员,翁永酬就是这样的一位热心人士。他全程跟进一宗案件,入选2018年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典型事例。虽然没有任何经济方面的回报,还整整花费一个星期的时间,“能够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坚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这就是最大的回报。”翁永酬如是说。

事实上,法律工作者乐意提供公益服务,在平安文化促进会、企业调解室等第三方机构,都活跃着“五老”的身影。老战士、百岁老党员邝耀水至今还心系下一代工作,担任塘厦镇“关工委”名誉主任,积极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不仅契合东莞实际,更是东莞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抓手。全市也支持“五老”工作,希望老同志继续发挥自己丰富的人生经验,鼓励青少年奋勇争先;同时,在社会上营造“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的浓厚氛围,发挥“五老”作用,开创东莞事业新局面。

从专业性的角度来讲,中立法律服务社通过引入律师、“五老”等专业人士,用专业人干专业事,不仅为“五老”发挥余热提供了平台,也为构建社会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路径拓宽了空间。

凝聚社会资源激活调解力量

在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成立时间不到三年,却在全省、全国都有名,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蔡国民认为,中立法律服务社能够“红火”,其秘诀就是“凝聚了社会资源”“激活了调解力量”。过去一年,全市中立法律服务机构就受理了各类咨询案(事)件4456件,为7141人次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中立法律服务社不设任何门槛,也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上门寻求帮助的群众,法律服务社服务人员会当场做好解释、化解和疏导工作。如果当事人仍有疑惑,法律服务社也会给予相关的法律指引和建议,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资深法律专家“坐诊”“把脉”,切实做到中立、专业,许多矛盾纠纷自然迎刃而解。同时,因为没有利益纠葛,公正、公益,取得了市民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在很多调解现场,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人员耐心安抚当事人,同时又指导他们查找和比对法院类似案例判例,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护权益。每一起调解成功的案例背后,都凝聚着一大批人的无私奉献。

此外,市委政法委还不断加强对“平安使者”“和事佬”等群众性队伍的业务指导,努力打造各种线上线下平台,拓宽群众参与调解的渠道,全方位发动群众参与平安文化建设工作,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平安”的良性互动。

2018年,全市各级“平安建设促进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260宗,成功调解案件1175宗,成功处置突发事件88宗,在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长安镇信义怡翠豪园业委会主任林乾星对此深有感触。他在东莞生活了10多年,“6000多人居住的小区,以前经常有人吵架。”但自从小区有了调解委员会,上百名热心人士愿意担任“和事佬”,“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在热心大妈大叔的劝说下,年轻人也不好意思红脸了。

工作人员多动腿,群众少跑路

化解矛盾纠纷,贵在及时、迅速,科普法律知识,化解“心结”,当事人心情顺畅,生活和工作才能回归正常。

对于纠纷当事人来说,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延伸到了家门口,方便快捷、就地就近化解纷争,有利于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在林乾星看来,工作人员多动动腿,多说说话,群众就少跑冤枉路,解决矛盾纠纷就能实现“成本低、效率高、成效大”的愿景。

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除了群众咨询服务点,还在全市32个镇街和松山湖产业园设立服务站。过去一年,中立法律服务社携手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和21个基层法庭,在这些机构内部设立服务点,就是要将法律服务前移。“我们多动腿,群众就少跑路;我们多动嘴,群众就少烦心”。

蔡国民说,中立法律服务社确实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老百姓的事,虽然大多数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能够及时化解,解开了“心结”,就不会酿成大祸。而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打官司得花钱,能不花钱就能解决问题,自然就是件大好事。

到中立法律服务社咨询,没有门槛。任何人只要踏进这扇门,无论贫穷富有,都不用支付任何费用。作为一家中立机构,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人员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主要从法律方面为市民提供分析和指引,不介入到具体的案件和诉讼中,确保公平、中立。因此,在调解的同时,工作人员会引导当事人能走法律程序的尽量走法律程序,不愿走法律程序的尽量达成调解协议。

当然,中立法律服务社不再停留于“服务点”,还积极“走出去”,协助市民群众在“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在一起小孩意外死亡案件中,中立法律工作人员翁永酬接到任务后,就带着团队进驻事发现场,安抚家属,以第三方身份引导,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在短时间内就取得各方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三天内就在事发地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了当事人少跑路,在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的愿望。

据介绍,中立法律服务社还与医院签订了心理咨询服务合作协议,在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疑难案件、推动律师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引进心理咨询服务,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满足市民群众在“家门口”对公益法律服务的需求。

相关链接

2018年东莞法律咨询及调解情况

全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共受理各类咨询案(事)件4456件7141人次,其中——

民事类3949件6245人次

行政类104件229人次

刑事类137件216人次

执行类56件90人次

其他类型210件361人次

全市各级“平安建设促进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260宗

成功调解案件1175宗

成功处置突发事件88宗

记者 周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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