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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开展机构改革专项监督

原标题:石景山:开展机构改革专项监督

近日,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召开机构改革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明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平稳顺利推进。

按照中央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石景山区机构改革工作于本周正式启动。为深入落实中央和市委精神,不折不扣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区纪委区监委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强化对机构改革工作中有关纪律执行情况及落实机构改革重点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议对专项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进行部署,下发《石景山区机构改革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机构改革总体时间安排,重点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和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机构改革等七个方面问题进行监督,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郭鹏就加强监督检查,平稳顺利推进机构改革,提出两方面要求:

一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机构改革工作涉及人员和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把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国家监察职责,确保机构改革始终在党领导的正确轨道上扎实推进。

二是要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把“监督就在身边”这个信号传递给各个涉改部门和重要环节。要主动监督,严明纪律。各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工委要抓住改革关键期,督促涉及改革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将各单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要靠前监督,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善于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工作,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判,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挂牌督办。要从严监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于机构改革中的违纪问题,坚持快查快办、专查专办、直查直办,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既要形成有效震慑,又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监督,及时报送和总结,确保机构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文/陈庆尧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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