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哈尔滨官员贪污救灾款买车送领导 7年被提拔3次

来源:上游新闻

3月12日,哈尔滨市呼兰区原副区长杨涛贪污、受贿、行贿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涛被指控贪污238.3万元,受贿657.5万。庭审还披露杨涛贪污抢险救灾专项款购买汽车赠送其当时的领导——时任哈尔滨市交通局局长的贾剑涛。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注意到,上述二人为上下级关系,曾共事7年。杨涛近年来多次提升,与贾剑涛不无关系。2012年12月,贾剑涛担任呼兰区委书记不足一年,杨涛就紧随其步伐担任呼兰副区长。

▲杨涛贪污、受贿、行贿一案庭审现场。

▲杨涛贪污、受贿、行贿一案庭审现场。

副区长三年贪污受贿超800万

3月12日上午,杨涛贪污、受贿、行贿一案在黑龙江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伊春区法院)开庭。

上游新闻记者从伊春区法院获悉,2010年至2013年,杨涛利用其担任哈尔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呼兰区副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抢险应急处置费用、公路处闲置资金238.3万元;为张寅生、闫少君等个人在工程承揽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上述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7.5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6.8万元,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及行贿罪。

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杨涛当庭忏悔:“40岁时自己就担任处长职务,也正是因为年轻没有把握好手中的权力,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希望减轻处罚,早日回归社会,为社会做有益的贡献,回到父母身边。”言及此,他黯然抹泪。

履新副区长前还贪污200万

据资料显示,杨涛出生于1970年,哈尔滨延寿县人,1990年毕业后参加工作,进入松花江地区公路管理处,后因单位合并进入哈尔滨市公路处办公室工作,历任哈尔滨市公路处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07年,杨涛升任哈尔滨市交通局调研处副处长,此后先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路管理处处长,运输管理处处长等职务。

2012年12月,杨涛再次升官,担任哈尔滨市呼兰区政府副区长,负责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就在履新前,杨涛还抓紧机会上演最后的疯狂。2012 年8 月,杨涛告诉时任通河县交通局局长闫少君:“我要调转工作了,我把账面上的一笔闲置资金拨给你,你给我拿回来200万,这笔钱就不用还了”。不久后,杨涛将267.28万元拨到通河县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账户。2012 年10 月、2013 年2 月,闫少君分两次将200万元转给杨涛。

2012 年11 月,杨涛还找到商人张寅生索贿,杨涛表示自己要买房子缺钱,随后张寅生将40万元汇到杨涛提供的银行卡上。

▲贾剑涛贪污、受贿案庭审现场。

▲贾剑涛贪污、受贿案庭审现场。

贪污救灾专项款买车送领导 7年提拔三次

上游新闻记者从伊春区法院获悉,2010年,杨涛曾两次向时任哈尔滨市交通局局长贾剑涛赠送财物,均与杨涛的岗位变动有关。

从哈尔滨交通局到呼兰区政府,贾剑涛长期担任杨涛的领导,二人曾共事7年。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至2012年,贾剑涛在哈尔滨市交通局担任了7年一把手。2012年2月,担任哈尔滨市呼兰区委书记。2014年11月任哈尔滨副市长。2017年任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直到2018年4月被查。

2007年,杨涛进入哈尔滨市交通局,并在此工作了5年,这期间杨涛可谓平步青云。2009年9月,杨涛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仅两个月后,转正成办公室主任。为了感谢贾剑涛在这次升迁中的帮助,杨涛送给贾剑涛10000美金(折合人民币68259元)。

2010年8月,哈尔滨市政府进行公车改革,取消了公车,贾剑涛便想购买一辆二手车。当时有关部门正在考核杨涛,调动他去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处长,所以杨涛非常懂事地购买了一台二手轿车送给贾剑涛,而这笔购车款竟是来自抢险救灾的专项资金。

据悉,当时哈尔滨市发生吉林特大洪水化工桶流入松花江事故,在核销抢险应急处置费用时,在贾剑涛授意下,杨涛套出虚列的购油款23.3万元,其中15万用于购车。就在购车一个月后,杨涛如愿以偿的履新哈尔滨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处长。

除了上述两次升迁,杨涛担任呼兰副区长也与贾剑涛有所关联。2012年2月,贾剑涛担任呼兰区委书记。十个月后,杨涛就紧随其步伐,于2012年12月担任呼兰副区长。

据悉,2018年7月6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贾剑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根据通报,贾剑涛涉嫌两项罪名: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人事调动、企业转让、工程发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抢险专项资金”。

2018年11月,贾剑涛贪污、受贿案一审。除贪污救灾款用于购车外,法院还认定2007年至2015年,贾剑涛在担任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哈尔滨市呼兰区委书记、哈尔滨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杨涛、栾景鹏等13人在工作调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人民币、美元、手表、黄金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3.04万元。

责任编辑:张建利

相关阅读:
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无人机大赛在深开赛 大鹏新区启动57个重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