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热议: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守护公正保护公益
正义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谢文英)“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给全国人大代表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希望各级检察机关把“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提质增效
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11645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02572人,同比分别上升4.5%和25.5%。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504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5244件,同比分别上升7.2%和8.4%。
“这都是2018年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扎扎实实的数字。”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些案件,无论是决定不捕,还是决定不诉,还是提出抗诉,都说明检察院在反贪转隶以后,将转隶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转机,提升了监督的力度,产生了监督的实效,书写了厚重的正义。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教师李杏玲认为,检察机关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说明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在加强,是从源头上预防冤假错案,意义重大。
报告中还提到,对审前、审中可不继续羁押的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单位采纳64106人,同比上升26.8%。
“这说明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完全遵循了刑事立法本意,促进了法律精准实施。”高子程代表说,对于在刑事执行过程中已经达到惩罚的效果,而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及时提出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的建议,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降低司法成本。
重视民事诉讼监督,抗诉力求精准
通过抗诉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对确有错误的其他个案,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纠正——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抗诉3933件,同比上升25.1%,法院已审结1982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149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87件,同比上升32.1%,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2132件。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些数据变化引起了人大代表的关注,他们为检察机关坚持民事抗诉力求精准点赞。
“这两个比例空前提升。说明检察机关去年民事检察的办案质量、数量,以及产生的变化和效果都是空前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说。
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纠正1484件“假官司”,同比上升48.4%;对涉嫌犯罪的起诉500人,同比上升55.3%。
“同比上升50%左右,成效也是空前的。”肖胜方代表赞叹道。
在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方面,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对选择性执行、超范围查封扣押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3814件,同比上升12.7%;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批捕2376人,同比上升36.9%。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说:“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包括对执行阶段的监督。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中,付出的精力、动员的力量是空前巨大的。但是,执行必须依法执行。这其中,检察院既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又通过监督给予法院强力的支持,这就是法检两家相互制约、相互支持制度的优越性。”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17件,同比下降15.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0件,同比上升50%。
“数据的下降,说明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还需要加强。”韩德云代表说,近年来,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法院行政审判更加规范、法院再审程序把关纠错功能进一步发挥。相比之下,行政检察投入不够、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希娅也发现了报告中下降的数字。
“在工作报告中列举下降数字,这样的勇气,体现了最高检实事求是的作风。”刘希娅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工作。
依法开拓公益诉讼,勇担公益保护之责
“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教师秦飞说,张军检察长读到最高检工作报告这里的时候,全场掌声响起。
这句话道出了人们的心声。
在2018年参加了最高检组织的公益诉讼工作视察活动后,秦飞代表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多了解。他说:“正如报告中说的,勇闯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开局效果良好。”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说,2018年共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393件、行政公益诉讼108767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59312件、食品药品安全41118件、国有财产保护10025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648件、英烈权益保护57件。
“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看到报告中的这句话,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表示,这说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主要目的,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这样的执法理念,不仅可以及时保护公共利益,更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对21起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通过发出公告或当面征询意见,促请英烈近亲属起诉,对未能提起诉讼的,江苏、山东等地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看到这组数字,方燕代表感觉非常暖心。
“这个行为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英烈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英烈的尊严,让英灵得以安宁。”方燕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