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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采取行动 “割韭菜的赵薇们”要凉凉

来源:长安街知事

今年两会,“管管割韭菜的赵薇们”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最新消息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采纳相关代表议案。这意味着,重罚“财务造假”、“割韭菜”等行为将纳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以后再敢这么干,就不止罚钱了事,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3月7日,来自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在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面前直言不讳,建议修改相关法律规章,并直接点名赵薇。

樊芸表示,要严厉打击欺诈、操纵股市的行为,要加大对个人的处罚,包括“董监高”,尤其是高管,要实施重罚,甚至实施刑罚。现在《证券法》顶格处罚只有60万,解决不了问题,像赵薇“割韭菜”,(差点)赚了几十个亿,不止一项罪名,加起来才罚70万!

不少代表商议要抓紧修改《证券法》,不过那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因此樊芸建议,证监会可以先出台法规、部门规章,灵活指导股市。

虽然易会满并没有当场予以回应,但当晚7点多,证监会的工作人员通过上海代表团联系到了樊芸,希望获得她审议发言的书面文本,并表示将会对这些建议认真研究。

樊芸话音刚落,就引起广泛关注、一片叫好。3月9日深夜,人民日报官微发表评论称,“管管割韭菜的赵薇们!”当着证监会主席的面,人大代表道出了股民的心声,说到了规范市场的点子上。

9日,全国人大举行记者会,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提问。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乌日图表示,正在加快推动《证券法》修改。

同样来自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建弟则提出《关于修改证券法的议案》,建议修改《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即“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监管机构罚款金额最高60万”的处罚规定,应当上调罚款金额,同时追加造假上市高管的刑事责任。

朱建弟认为,目前条款没有对造假者进行威慑,上市公司违法披露应该入刑,特别是科创板推出之后,应该要让造假者付出巨大代价。

朱建弟图片来源:经济日报

朱建弟 图片来源:经济日报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采纳的,就是朱建弟代表的议案。

至于“小燕子”赵薇夫妇是如何在资本市场“割韭菜”的,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此前有过介绍。简而言之,就是计划通过高杠杆(50倍),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号称出资30亿,实际只掏了6000万,且在信息披露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等违规违法行为。

证监会查出问题后迅速叫停,并对赵薇夫妇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对两家公司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夫妇等责任人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等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显然,这样的罚款金额并不算是高、也无法令广大股民满意,但已经是现行规则下的“顶格处罚”了,也引起了是否应当修改《证券法》的相关讨论。

此外,被“割韭菜”的股民们纷纷对相关公司及赵薇夫妇提起民事诉讼。1月,17名股民起诉祥源文化证券虚假陈述一审胜诉,赵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小股民告赢上市公司和大明星,无疑具有强烈的标杆性意义,有助于推动未来证券市场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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