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娄底:坚持问题导向 确保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
“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能有半点含糊。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该追缴的资金按要求一分不少地追缴到位,该修改完善的制度按要求改到位。”日前,娄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旌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专题研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这是该市常委所在单位带头接受巡察“体检”、带头全面整改的一个缩影。
为了全面督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去年7月,娄底市派出11个专项巡察小组,采用“一托二、一托三”的方式,同时对市县乡三级32家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并把市委办、市政府办等“四大家”办公室、市委常委和厅级领导任“一把手”的8家单位列为巡察对象,在每个县市区选取一个“四大家”办公室、一个县市区直单位和一个乡镇开展巡察,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开展巡察,就从我所在的党组织开始。”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荐国在启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察时旗帜鲜明,“常委所在单位要带头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接受‘政治体检’,发挥‘头雁作用’。”专项检查办公用房时,李荐国主动要求专业人员对自己的办公室现场测量,当场表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公室面积超0.1个平方米也不行!”
“关键少数”带了头,工作推动有榜样。市委办、市政府办等“四大家”办公室、市委常委和厅级领导任“一把手”的8家单位对巡察反馈不回避、不推脱、不掩盖,积极“应考”,纷纷“未巡先查、未巡先改、即巡即改”。
市纪委监委敢于“刀刃向内”,专门请市财政局审计局对机关财务进行审计监督,并针对巡察反馈的“机关工会趣味运动会购买服装超支和2015至2017年三届县处级干部篮球赛服装超支两起问题,限时全部补交到位,并履职约谈机关内部8名相关责任人,并于年初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通报。今年1月4日,先后修订印发关于公务接待、津贴补贴发放和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文件3个。从2月6日开始,市纪委监委牵头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讲活动,对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实行全覆盖。
市政府办在巡察反馈后召开党组会,部署在政府办系统所有单位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将所有问题明列清单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修订完善7个涉及“三公经费”的管理制度。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编印《党风廉政建设资料汇编》手册,并制成口袋书发放到15个监督及授权监督单位660名公职人员手中,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法纪条规制度学习月”活动。
在巡察工作中,该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运用“台账工作法”,与被巡察单位逐条逐项对账、销账,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目前,市本级已对24个市直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对8个已巡察单位进行了“回头看”,推动整改问题279个。
2018年以来,娄底市县两级党委共对37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5266个,移交问题线索654件;问责党员干部900余人,已立案6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建立健全制度205项,发挥了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彭苗 葛旭华、黄首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