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出台法律法规遏制职业索赔乱象
本报北京电 (记者 陈国栋)“职业打假人花二三十元诉讼费,就把企业告了,层出不穷的所谓‘打假’索赔,让企业疲于应诉,还浪费大量司法资源。”3月12日,重庆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华晓丽建议,出台法律法规遏制职业索赔乱象。最高人民法院、市高法院负责人积极回应:进行专题调研。
华晓丽说,近年来,职业索赔人专门购买各大商场、药房、超市、生产厂家等企业的疑似瑕疵商品或者明知有瑕疵的商品,或者以掉包、夹带混淆、填充异物等手法制造“问题商品”,然后向相关企业威胁进行“私了”,或通过举报、投诉、诉讼等手段达到获得赔偿金的目的。
华晓丽介绍,2018年12月12日,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一个持外地营业执照的职业索赔人称,公司员工购买的一盒进口面包干包装标识中钠含量超标,自己作为该员工的代理前来起诉。
该案的被告是国内某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及其经销商和进口商。其中,经销商和进口商的代理人与律师一起从上海乘飞机赶来重庆应诉。据了解,该案原告在全国起诉仅这家企业的类似案件还有437起未处理,索赔诉求总额达数十万元。当天,该案一直审到晚上近8点才结束。最终,法官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华晓丽说,现实中,类似这样的案子还很多。许多案件因企业迫于职业索赔人威胁,而选择了私下和解。
华晓丽认为,职业索赔成本低、寻找证据难度大、企业想息事宁人等原因,客观上助长了职业索赔泛滥成灾,让企业和法院都苦不堪言。
“产品质量需要企业自身严格标准,也离不开全社会的监督,但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索赔,是影响公平正义的。”华晓丽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遏制职业索赔乱象,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让恶意索赔团伙及游走在灰色地带牟利的人没有可趁之机。同时,建议司法机关对“欺诈”“明知”“食品安全标准”等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作更加精细化的解释,引导惩罚性赔偿诉讼转向那些真正需要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她还建议,对以牟利为目的的举报、投诉和诉讼人群进行相应惩戒。
“建议做一个专题调研,不能拿国家的司法资源不当一回事。”列席重庆代表团的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听了华晓丽代表的发言后回应道。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杨临萍表示,华晓丽代表反映的情况值得专题调研、研究。她表示,有必要厘清消费者到底包不包含职业打假人。她说,个案正义一定要体现普遍正义,如果以打假为生,从普遍正义上讲,是不能支持的,是必须予以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