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部长通道”上,被问及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民营企业家保护问题时,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表示,最高法认真贯彻保护产权、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的要求,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具体措施为:一组务实招、一串政策链、一套组合拳
一是一组务实招
江必新解释,一组务实招是指,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已举办5次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弄清楚难点、痛点和焦点,和所思、所想和所盼。凡是歧视民营企业家的政策,凡是限制民营企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除,凡是不公正对待民营企业家和企业的司法审判行为坚决制止。
立案、执行各个环节,排查存在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已排查20多项,并逐一进行整改。制定审判规范,先后发布三个保护产权、保护民营经济、企业家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发布13个典型案例,用案例释放中央保护产权、保护民营经济、保护企业家的强烈信号,为人民法院的审理提供标杆。挂牌督办案件,对多年申诉未得到解决的产权案件,注意挂牌督办,监督指导。
二是一串政策链
首先,保证涉及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案件快立快审。对处于围困状态、濒临破差的企业,让他们进入诉讼快车道,让他们尽快摆脱出来。
第二,在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权益前提下,能不采取强制措施,就不采取强制措施,能少采取强制措施就少采取强制措施。并且要求在实现审判和司法目的前提下,法院法官必须选择对当时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审判目的。
第三,例行平等保护,绝不能因为国有资产流失的理由,牺牲民营经济、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能单纯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借口,置民营企业家权益不顾。不能因为民营企业量小力单,而放纵有的法人单位“店大欺客”,践踏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第四,以柔性办法处理纠纷,在执行案件中,涉及破产时,除僵尸企业以外,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尽量进行重整,让它们获得新生。诉讼过程中多使用调解手段,同时,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前提下,放民营企业一条生路。第六,尽快实现、及时兑现权益。把涉及民民营企业的案件执行,列为执行难考虑中,使他们尽快获得权益兑现。为企业家提供一条行为准则,同时指导司法裁判。
三是一套组合拳
首先,在相关工作中,不仅要保护民营企业、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而且要保护知识产权、人格权,力求全面保护。
二是不仅对民营企业家、企业实行形式上的保护,尽可能落到实质上。
第三,人民法院要敢于担当保护民营企业、企业家的重任,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实行联动保护。
第四,要监督下级法院,也要通过行政诉讼、审判,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保证企业家、企业的权益。
第五,要对个案认真复查,同时要建构长效机制,确保这样的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做到永续保护。要为民营企业家提供法制环境,让他们安心经营、专心发展、诚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