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监管部门需完善市场化与法治化治理机制
金融监管部门需完善市场化与法治化治理机制
日前,央行行长易纲等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表示,在过去的一年,我们面临了多年来少有的严峻复杂形势,导致社会信用收缩,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在这种背景下,央行五次降低了存款准备金率,保证了流动性合理充裕,2019年2月末,十年期国债收益率比去年年初下降了70多个基点,贷款利率也有所下行,保持了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并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与此同时,2018年末,我国宏观杠杆率总水平为249.4%,比2017年末下降了1.5个百分点,有效的稳定了宏观杠杆率。
在一个多重挑战的环境里,能够同时实现这些目标是极其困难的,因为这意味着央行要在多重目标中取得平衡,国内外市场则在不断变化,又有周期性的、结构性问题需要解决。现在还增加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即金融体系本身也要成为一个稳中求进的平衡目标,同时要承担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任务。
中国经济处于一个多重变化时代: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调整,对中国产业、贸易、汇率、金融等多方面产生影响,金融体系必须在一个更开放的环境中应对外部变化;中国经济增长从高要素投入转向寻求经济效率的阶段,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需要同时变革,又要在变化过程中相互协调,即适应原有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模式的金融体系不仅要自我变革,还要承担服务经济结构变革的责任。
承担这么多两难或多难的目标任务时,本质上会导致所有的目标都无法同时实现,只能在不同目标之间寻求平衡。因此,应该珍惜央行维持平衡的努力,这种努力应该成为改革的时间窗口,而不是一味担心改革导致金融风险,从而不断依赖央行去维持平衡。这种循环不可持续。
就金融体系而言,中国以银行为绝对主导,本质上是政府主导的结果。因为商业银行是政府完全控股或控股,在债券市场国有企业占非金融企业负债七成,国企信贷则占非金融企业贷款五成,金融资源主要为国企服务。在股票市场,由于发行审核并缺乏有效的退市制度,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受限。
当中国经济进入结构转型与产业升级时,传统产业的投资率与回报率下降,厌恶风险的文化导致依赖抵押融资模式的商业银行就会选择基建和地产。与此同时,轻资产的服务业比例不断上升,商业银行就难以适应这种需求变化,导致了金融体系与经济结构调整之间的冲突。而冲突核心主要是国企、基建、地产等需求过重导致商业银行没有动力创新。一旦政府收紧流向这些领域的货币资源后,快速下行的经济又会令货币政策重新开闸,从而不断强化银行和整个市场的预期。
近些年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一方面,货币政策和金融体系还要承担宏观调控、结构优化、产业振兴等目标,另一方面,又相应放松了对金融创新的监管。金融体系不是统一的,而是形成不同系统,体系之间存在广泛套利。在整个体系中,各个主体权责利缺乏匹配,存在广泛的刚兑现象,不断积累风险,并将金融风险系统化,最终形成一定的财政风险与货币风险。
此外,我们想要摆脱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但困境在于,在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中政府主导,而在市场导向的体系中投机主导,比如影子银行与股市,都呈现出一定的投机性。
股市的投机性在于,像美国与英国以市场为主导的国家,保险和养老金是其资本市场的主要投资者,在中国这些长期资本的比例很低。加上中国上市公司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分红文化,导致投资者投机性较强,散户化现象较重。一些公司上市本身也成为套利过程,因为上市公司有壳价格,并可以通过高价增发、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资产套利。
当我们利用货币政策维持平衡的时候,付出了很高成本,这种做法不可持续,就像1990年代以来美联储过于依赖货币政策的做法,让其现在再次面对衰退时可选择的政策和工具非常有限。政府应该真正坚持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理念,并建立与之相应的机制和体系。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监管机制,避免运动式管理。如果以上这些都能做到,那么风险就不会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