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桂林中院回应官员受贿数额偏差:裁判文书上传时存失误
新京报快讯 据桂林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3月9日,一篇题为《反腐:原兴安县委书记阳明获刑收了多少钱判多少年?你绝对想不到!》的文章在微信公众号流传,引发网友议论。对此,我们感谢网友关注、媒体监督。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文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永福县人民法院和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阳明犯受贿案一案,其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中关于认定被告人阳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25.1887万元,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没有出现受贿数额总数与分项数额不对应的问题,裁判文书正、副本均没有出现错误。
之所以出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数据有出入的问题,系制作完毕的法律文书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过程中,为保护有关人员的隐私,系统会自动进行隐名、格式处理,将相关人员姓名中的名字隐去,只保留姓氏,如出现两个及以上人员姓氏为同姓,则自动依次以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表述为某1、某2......某n。当相关人员姓名的后面直接接阿拉伯数字时,这个“1”或者“2”极易与后面的阿拉伯数字进行连读,导致误读,这就是为什么纸质的裁判文书正、副本均没有错误,但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却疑似出现数额偏差,即出现误读。
裁判文书在上网过程中格式改变后,虽进行了校对,但不够仔细,导致上网文书引起网友误读,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这也说明我们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责任心不够强,我们对此表示真诚的歉意。我们已第一时间将容易误读的裁判文书撤下,重新校对后再上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吸取教训,加以改进,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同时,我们一如既往地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广大网民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1日
编辑 康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