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采暖期提前供热企业给予补贴名单公示
我市2017-2018采暖期开展延迟10天停热及2018-2019采暖期开展提前10天热态运行后,得到供热企业积极响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延迟10天(2018年4月30日)停热及提前10天(2018年10月10日)热态运行的供热企业给予一次性激励补贴。现将拟激励补贴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5个工作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对2017-2018供热期延迟停热供热企业给予激励补贴的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