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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原标题:助推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表决外商投资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

提高外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促使地方政府守约践诺……作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草案的内容有重要创新,将为全球投资者来华兴业提供“定心丸”,助推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外商投资法究竟有多重要呢?为何这一立法进程备受瞩目?昨日,参与外商投资法立法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作为参与我国所有涉外立法的资深专家,李飞表示,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一步步走向完善和健全,彰显了中国新时代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信心。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瑞琪、贾政、吴城华、杨洋、蔡冬庆、陈家源

问:您直接参与了外商投资法立法工作,调研期间,外商反映最多的问题是什么?

答:这部法律起草至少已有五年时间,其间广泛征求了外国商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意见,以及有关外国政府商贸部门的意见。外国投资者普遍希望实现的是法律地位平等、政策一致。也就是说,希望在一个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下,实现平等竞争。所以这部草案里边,有一个基本的定位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外商投资法(草案)绝不是对现行的“外资三法”的修修补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被称为“外资三法”的法律,我都参与了立法或修改过程。“外资三法”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目前客观情况已经发生很大变化。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使这部法律成为一部外商投资的促进法、保护法。

问:除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外,草案还要解决哪些需求、平衡哪些关系?

答:草案里要处理好几个关系,比如平等竞争和合理限制的关系。我们现在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不断扩大开放的领域,草案拟确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使得内外资是一视同仁的。外资由审批改备案之后,新设的外资企业97%都不用再审批了。但是考虑到国家安全,涉及到国家的核心利益领域,还是要有一定的限制。这在各国都是一样的。而我们只有不到3%的企业属于限制性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再举个促进保障和监督管理关系的例子: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草案里对如何促进和保障外商投资的篇幅比较多,但同时外商也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

问:草案给地方政府自主权,灵活制定措施吸引外资,怎么保证公平竞争?

答:草案提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这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它的法定权限里制定相关的鼓励政策。

这条规定其实更多是为了给外商提供便利,给予更多有利于投资的吸引力政策,而不是像过去一样搞减免税收、免去费用。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法律才是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要保持开放政策的稳定性,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问:知识产权保护是外商投资者关注的重点。草案提出,行政机关不得再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强调了什么原则?

答:外商投资对我们有吸引力的,肯定是高新技术产业。我们不能把那些高污染、高耗能、和我们产业结构调整不相适应的外资引到这儿来。但是我们要遵循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则,要通过平等、自愿、有偿的协商来转让技术,不能采取行政强制的办法。

我们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是完善的,对有形和无形财产都给予充分保护。现在发现有两方面的问题,一些人用投机取巧的方式侵犯人的财产权,却没有侵权的意识;另一个是我们执法的环境,执法的手段和执法的力度还要加强。

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我们要在法律执行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问:您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将起到什么作用?

答:草案的出台和大湾区的建设完全契合。制造业的发展需要高科技的引入和企业的参与,所以有了外商投资法后,可以吸引更多的港澳投资和外商投资,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到大湾区发展。历史上,广东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发源地之一。现在我们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时候,大湾区肯定能够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这部法律在这个时候出台,可以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外商在这方面的投资活动,有利于我们利用不同的资源、利用国际市场、利用高科技,还有最新的经营理念、方式和业态,从而推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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