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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给农民吃下30年长效“定心丸”

原标题: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给农民吃下30年长效“定心丸”

新京报讯(记者 田杰雄)3月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其中,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全面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内容,针对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农村土地承包热点问题,陈锡文在会上的解读一锤定音,表示农民进城落户后,原有土地承包权不会改变,同时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以后要继续延长30年,这也在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下来,等于给农民吃了一颗长效的“定心丸”。

修法最重点: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

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法。陈锡文今日在会上表示,我国农村现在还有2亿多农民的家庭,承包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以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而去年年底的这次修法,是考虑到农村改革40年后发生很多变化、需要加快对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权益政策的落实、以及这些年来在土地承包方面发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基于这三点原因出发的。

在会上,陈锡文指出,修改的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把中央提出的农村土地过去的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变成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即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经营权可以自己来使用,也可以流转给别人。“但是流转了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后,承包农户和集体签订的原来土地承包关系并不改变,也就是说,承包农户流转了土地经营权之后,他仍然享有集体土地的承包权,这一条不改变。”

陈锡文认为,这一项法律修改,对承包农户的权益给予了足够的保护,同时也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各种新型经营主体,在流转了经营权之后的权益也给予足够的保护。这样可能就会更加有利于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一步向前发展。

确权颁“铁证”:让农民到2050年前都踏实

陈锡文在会上特别指出,这次法律修改还有两个重点,其中首先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这在法律中得到了明确的表达,让农民更加踏实了。“而且法律还明确规定,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以后要继续延长30年,这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已经明确了,所以这次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下来。这样给农民吃了一颗长效的‘定心丸’。”

陈锡文谈到,“至少从现在开始到2050年这一段时间,我想农民兄弟都可以很踏实,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的办法发给农民“铁证”,让农民踏踏实实。二轮承包结束以后再延长30年,这一点可以让农民也让社会各方面都放心。”

进城有“后路”:退出承包经营权不能是落户前提

此外,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农民进城的规模越来越大,进城落户以后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办,这次法律也给予了非常明确的回答。

陈锡文表示,法律明确提到不能把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权设置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前提。也就是说,承包期内是不是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自己作主。法律明确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民对承包期内的土地,引导支持农户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可以自愿退出,也可以采取把经营权流转给其他经营主体经营的方式。

陈锡文说,在这样的前提下,对于农民来说更加进退有路,特别是进城落户的时候更加减少了自己的后顾之忧。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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