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 明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京报讯(记者 王纪辛)3月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在会上透露,《乡村振兴促进法》今年将形成比较成熟的征求意见稿,并力争在2020年把促进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8年的中共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制定“乡村振兴法”。而就在过去一年,相关调研与筹备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在3月9日上午的人大记者会上,陈锡文表示,2018年3月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后,成立了十三届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央把牵头制定这部法律的责任落到了全国人大农委会,在经过一系列调查研究与征求意见后,最后明确这部法律名称叫《乡村振兴促进法》。
目前,这部法律的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都已经成立,一年来,已经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同时分别到十几个省进行关于乡村振兴问题的专题调研,广泛听取了地方人大农委会对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意见和建议,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乡村振兴不是某一领域的单方面振兴,因此《乡村振兴促进法》也必然是一个各自成篇又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陈锡文强调,当前农村的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发展,这是乡村产业兴旺的一种表现,而产业兴旺只是目标的一个方面,“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是五句话,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目前,《乡村振兴促进法》还在起草当中,尚没有比较成熟的条款,陈锡文透露,这部法律将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把中共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的目标、任务、要求、原则体现好;二是要在中国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处理好城乡关系,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的重大原则、指导思想和方针贯彻好;三是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各地都在积极地贯彻落实,要把各地创造的新鲜经验吸纳到这个法律中来,把行之有效的经验逐步上升为法律。
谈及乡村振兴战略的2018年到2022年的规划,陈锡文指出,目前31个省市自治区级的乡村振兴规划都已拟定完毕,大部分都已公布发表,个别规划正在审议之中,同时全国一半以上的地级市已完成了规划,40%左右的县级单位完成了县级规划,省、地、县三级行政单位的乡村振兴规划在今年年内可以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启动包括乡镇村的振兴规划。
这个过程为全国人大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提供了很好的实践经验,起草组和相关部委目前都在抓紧到地方了解各地贯彻与实施进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讲到了三个优先——教育要优先发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十九大报告中还提出,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这些内容,也都是法律起草过程中着重思考的问题。
陈锡文表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具体怎么体现,《乡村振兴促进法》都会加以规范,通过立法把相关内容明确下来,也要和以前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法规有效衔接,保持重大指导思想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新京报记者 王纪辛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