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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谈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是重大利好

原标题: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谈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是重大利好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昨日,外商投资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认为,这表明中国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外商投资和改革开放,是重大利好。

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刘俊臣表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制定了“外资三法”,对引进外资发挥了重要的保障、规范的作用,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为了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需要,非常有必要制定统一的、新的外商投资领域基础性法律。

“可以预期,新的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来说,对改革开放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利好,能够进一步将我国的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他说。

刘俊臣进一步解释说,从外商投资法定位来看,外商投资法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重点是要确立我国外商投资新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规则、基本规范,建立起我国新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这是它的意义所在。这部法通过以后,还会起草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建立起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从主要内容来看或者从核心条款来看,外商投资法草案在国民待遇的问题上规定,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新型的管理制度。通常,国民待遇一般是准入以后享受国民待遇,现在的外商投资法草案规定叫准入前国民待遇,即在外资准入阶段,除了负面清单规定的领域之外,在其他领域给外商投资者以国民待遇。这就是把国民待遇从准入以后调整迁延到准入阶段,是高水平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

从立法宗旨来看,外商投资法草案突出的是促进、是保护,是外商投资的促进法、保护法,突出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针对目前外商投资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外商投资法草案都有呼应,有很多具体条款,比如强调外商投资政策的公开透明、强调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平等参与竞争、强调地方政府要守约践诺。

新京报记者 许雯

编辑 李丽霞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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