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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法院为13名民工发放执行案款

原标题:延庆法院为13名民工发放执行案款

近日,延庆法院为13名外省市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在乍暖还寒的春日里,让13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工资被拖欠,诉至法院维权

卢某某承揽民房建设工程,两年前,王某某等13人民工受雇于卢某某,到卢某某承揽的工地提供劳务。卢某某与13名民工分别约定了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等事宜。工作期间,卢某某向王某某等13名民工支付了部分工资,但是剩余工钱久拖不付。13名民工多次找到卢某某催要,但是卢某某拒绝给付。于是,王某某等人诉至延庆法院要求卢某某依法履行工资给付义务。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卢某某再向13名原告给付工资款5万元。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工程房主协助执行

卢某某未依据调解书在规定期限内向13名原告支付工钱,王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到卢某某的施工场所进行调查,并找到被执行人了解情况。卢某某称之所以拒不履行义务,系因工人们施工不合格,且手头没钱,没有能力向工人支付工资。在调查中,执行法官得知,卢某某正给张某盖建村房。经向房主张某谈话知悉,张某尚有3万元工程尾款未向卢某某支付。执行法官当即制作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张某协助法院将应支付卢某某的3万元建房款交至法院。案款到位后,执行团队按比例将案款进行了分配,发放至13名申请执行人手中。

剩余款项拿手中,司法救助暖人心

由于该笔案款不足以支付申请人的全部工资,且被执行人卢某某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了解,13名民工皆来自外省,且生活均较为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申请条件。于是,执行法官联系13位申请执行人上报了救助申请材料。最终,经过审批,王某某等申请执行人剩余的2万元工资款,以执行救助金的形式拿到了手中。

延庆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尽最大可能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高度重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工作,严格规范司法救助范围、救助条件等,帮助困难申请执行人解决实际困难,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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