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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对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说不

原标题:平谷:对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说不

“从2018年6月7日开始,我们下达的处分决定都一并送达《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而且根据案情不同,每张清单的内容也不相同。”平谷区纪委区监委审理室主任裴纪介绍。截至目前,平谷区纪委区监委已累计向105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所在单位下达了《处分执行情况清单》。

张某某,马昌营镇农业发展办公室原主任,因涉嫌违纪被区纪委区监委立案审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根据有关规定,张某某年度考核等次应为“不定等次”,不能晋升级别工资档次,但核查过程中发现,张某某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大兴庄镇因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的土地规划科原负责人刘某存在同样类似情形。

2019年1月,区纪委区监委对马昌营镇党委、大兴庄镇党委等2家处分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两家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只有保证对处分执行情况不打折扣,真正落到实处,敢于动真碰硬,才能让每一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为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付出实实在在的代价。”主管案件审理室的区纪委常委徐淑华说。春节前夕,区纪委区监委审理室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处分执行事项清单》必须将每一个事项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送达、宣布、归档、取消当年评选各类先进资格等事项也要逐一列在上面。

负责对区国资委开展案件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干部崔国强介绍:“我们将案件处分执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确保处分执行不打‘白条’。”(文/张超坤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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