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版央企业绩考核突出差异化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王寅浩)3月7日,据国务院国资委消息,为引导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国资委近日修订印发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这是2003年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以来,国资委对央企业绩考核体系进行的第5次调整和完善。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突出高质量发展的考核引导,是这次办法修订的重要着力点。此次重点完善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表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多角度构建年度与任期相结合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对标考核机制,强化国际对标行业对标应用;三是坚持深化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和考核指标要求;四是进一步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强化“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完善考核奖励和任期精神激励等措施,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为突出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新的《考核办法》在考核指标设置上也有所调整。具体来看,对商业类企业,更加突出效益效率指标考核,将净利润替换利润总额,保留经济增加值作为年度考核基本指标;将全员劳动生产率替换总资产周转率,保留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作为任期考核基本指标。
对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加强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指标的考核,年度侧重于科技投入考核,任期侧重于科技产出考核;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任务重的企业,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业转型升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指标的考核。对国际化经营要求高的企业,加强国际资源配置能力、国际化经营水平等指标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