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陈华元:应加快《长江保护法》立法进程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长江经济带面积虽只占全国的21%,但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的40%以上,环保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三局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华元提出关于加快《长江保护法》立法进程的建议,有力呼应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的安排部署。
陈华元介绍,要解决长江流域保护面临的问题,切实优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就需要通过立法完成国家层面的统一规范,打破行政分割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阻隔,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环境保护机制,鼓励绿色产业发展、激发企业环保动力,促进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和动力变革,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行不悖、相互促进。
目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长江保护法》列入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当前,围绕《长江保护法》的制订,如何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以长江经济带为基本立足点和切入点,将长江流域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提升到法律层面,以立法引导、促进和规范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已成为举国关注的重大议题。
陈华元说,当前,长江流域面临着水污染形势严峻、生态环境严重退化、岸线资源利用无序、流域综合管理体制亟待建立等现实挑战,展开流域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迫在眉睫。与此同时,长江流域资源环境的刚性约束日益显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而现有立法条块分割、协调不足以及体制不顺、规划混杂、监管不力、责任不清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出台《长江保护法》已是刻不容缓。建议加快立法进度,力争在2020年将《长江保护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陈华元表示,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应与环境保护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而不是相互制约掣肘。目前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资金压力大,建议在立法中强调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通过增强环境治理、修复能力,提振长江沿岸经济活力,促进长江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建议包括在《长江保护法》中规范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统筹各部门和社会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资金,创立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项基金制度;创新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拓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资金来源,特别是支持水污染防治领域PPP项目落地;设置配套产业园,对相关企业实行集约化管理,探索环保产业的市场化与可持续性等。
(经济日报 记者:郑明桥 柳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