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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进行基本 药物制度综合试点

原标题:海南将进行基本 药物制度综合试点

本报3月6日讯(记者李晶晶)将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建立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处方审核调剂环节的激励机制,设立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考核,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及处方比例要逐年提高。记者今日从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印发《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八条措施》,对此作出明确要求。

海南省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制定药品处方集和用药目录时,必须首选国家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同类药品时,在保证药效前提下应当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公立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要对基本药物进行标识,提示医生优先合理使用。各市县医疗机构遵循临床必需原则遴选基本药物,实现市县、乡、村三级统一目录,促进基层首诊、上下转诊用药衔接,满足双向转诊患者用药需求。

为保障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海南省要求对单一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和药品使用管理转变为对医疗集团和医联体的整体管理,坚持集中采购方向,发挥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全面配备优先使用的引领作用,形成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药品一体化配送等机制,集中优势条件统一议价,推进市(县)域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

据省医改办相关人员介绍,我省将首先选择在文昌市、昌江黎族自治县作为试点。通过试点,合理设定全省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建立优先使用激励机制、完善药品采购供应和医保支付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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