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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到2020年全省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比例达50%

原标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到2020年全省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比例达50%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我省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到目前建立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市)、县(市、区)及村镇创建申报管理规定和指标体系,全面开展了国家、省和州(市)级多层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均开展了生态创建工作,全省累计建成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文明州、21个省级生态文明县、61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9个省级生态文明村。

在实践过程中,不少地方探索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创建之路,总结了很多宝贵的创建经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确立“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思路,连续3年从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给全州每个乡镇200万元经费用于生态创建工作;保山市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持续高位推动生态创建,从2016年起市财政通过增加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对成功创建并获得命名的国家生态乡镇给予奖励;石林彝族自治县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生态美县”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旅哺农”专项资金、1000万元“集镇建设”专项资金投入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腾冲市突出生态经济发展,涌现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示范点;元阳县充分利用遗产文化赋予哈尼梯田强大的生命力,以维护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循环生态系统为重点,全力打造哈尼梯田绿色生态品牌和文化旅游品牌,初步走出一条元阳哈尼梯田保护开发、规范建设、科学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得到了全省各地的积极响应,许多地方以生态创建工作为抓手,优化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节能减排、加强城乡环境保护,提高了公众环保意识,提升了人居环境质量,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我省将持续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大力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力争到2020年,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创建比例达到50%以上、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创建比例达到80%以上,争创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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