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府工作报告再提直接融资 科创板、注册制写入 双创债扩容有望
本报记者李维北京报道
编者按
一年一度的“两会”如火如荼进行着,在前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国内资本市场那“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战略定位,后有即将开锣的科创板与注册制试点的改革创新,再加之在二级市场中,大盘指数连阳突破3000点,“两会”中有关资本市场的内容在今年尤其备受关注,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顶层建设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两会代表们的提案与谏言更大多颇具革故纳新,一个全新的资本开局正在眼前。(罗诺)
导读
值得一提的是,与首次提及科创板不同,政府工作报告对于“注册制”的提及并非首次,但上一次提及“注册制”还要追溯到4年前的2015年,而在此后三年中,“注册制”一度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消失。
金融支持机制的改革,再度成为2019年政府工作的重点。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改革完善金融支持机制,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鼓励发行双创金融债券,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同时强调,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
一方面,这是科创板首次被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及,而“注册制”则在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未被提及后重新被写入。
另一方面,“鼓励发行双创金融债”的表态也被业内视为双创债有可能进一步获得扩容的契机。和此前已试点发行的部分双创公司债不同,双创金融债有望进一步扩充PE、VC类机构的投融资能力,进而引导其加大对双创企业的投资力度。
“注册制”的回归
对于政府工作报告来说,科创板的出现尚属首次。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前提目的是‘改善完善金融支持机制’;这意味着这项改革的终极目标仍然是改善金融机制,来促进新经济企业发展,进而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3月5日,北京一家大型券商策略分析师指出,“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来看,足以看出管理层对科创板和注册制今年强力试点的决心。”
在业内人士看来,科创板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将会进一步提振各方对科创板改革推进的信心。
“提到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地位,说明科创板无论对于证监体系、多层次资本市场还是国家高层战略,都非常重要,预计各方力量都会一同努力形成合力支持科创板的落地。”3月5日,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银分析师表示。
事实上,科创板的具体工作也在马不停蹄地推进。
3月1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同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一系列配套规则,通过会员专区通知保荐机构称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已完成开发测试工作。
一系列紧锣密鼓的工作也强化了市场对于科创板准点推出的预期,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立峰等人均预测科创板最早有望于今年7月开板运行。
值得一提的是,与首次提及科创板不同,政府工作报告对于“注册制”的提及并非首次,但上一次提及“注册制”还要追溯到4年前的2015年,而在此后三年中,“注册制”一度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消失。
“注册制是A股的无先例事项,必然也会带来种种争议和挑战,明确在科创板进行试点,一方面不会对存量市场带来过多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能够没有包袱地在新市场中大胆试验。”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券商人士表示。
而在监管层看来,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增量改革也将为资本市场的其他板块提供借鉴之路。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2月27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也表示,科创板的注册制改革试点,也将“为今后资本市场其他板块的改革积累经验,充分发挥试验田、引路人的作用”。
双创债扩容有望
同时,报告对于“鼓励发行双创金融债”的提及,也引来了不少创投机构的关注。
事实上,双创债早在2017年就已开始试点。时年7月7日,证监会下发《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双创债发行人具有双创公司和创投机构两类主体,并明确允许非公开发行、设定转股条款等安排;而此后双创债的发行也悄然启动。
不过双创债试点后,其实际的发行效果并不如意。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发现,2019年3月5日,共有35家发行人发行37只双创债,合计发行规模约为82.86亿元,而2019年内还尚无双创债新发。
“双创债的推动不及预期,但在工作报告写入后,这种试点范围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北京一家PE机构投资经理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已发行的37只双创债中,有多达28只均为双创公司债,而双创机构债仅有九只,涉及天图投资、创新投资、元禾控股、基石资本和信中利5家发行人;虽然如此但其合计发行规模达56.5亿元,占总规模比例接近7成。
“报告提到双创金融债,有可能意味着双创机构债会进一步被鼓励。”上述投资经理表示,“而且创投机构的发债规模往往比一些双创公司更大,也有利于更多资金进入双创市场,扶持创新创业企业,也让创投机构为这些双创企业起到间接增信作用。”
在其看来,鼓励双创金融债发行有利于PE、VC等机构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增强投资能力。
和双创机构债相比,部分双创公司债的确存在发行困难等问题。例如2月25日,东土科技就公告表示,其双创债批文到期失效,有效期内并未实现发行。
“这是打通债券市场支持双创的一种联通举措,同时解决双创公司债难发的问题。”上海一位投行人士表示,“不排除PE、VC机构的双创债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的可能性,预计在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视下,此类双创债能够实现扩容。”(作者微信:lw83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