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开启新一轮省级派驻机构改革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记者 尹琦琦)“改革后,省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切实当好‘探头’‘哨兵’,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日前,贵州省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宣布了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方案和机构人员调整情况,并为2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授牌。
“派驻机构数量减少了,监督力量却得到了增强。”贵州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介绍,根据设置方案,该省省级层面派驻机构数从35家减少为24家,在编制总数不变的前提下,着力优化存量配置,增加单个派驻机构编制,每个组的编制数平均下来不低于10人,并设立综合室和纪检监察室。
该省本轮派驻机构改革,将统一用数字编号来命名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据介绍,这样改是为了全面加强省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强化“派”的权威。该省从完善联动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室管地区、组管单位,室主协调、组助实施”的协作运行机制,畅通协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贵州高度重视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去年10月便谋划启动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建立由省纪委监委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室综合协调、省直派驻机构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全面推行市县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不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实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市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着力提升派驻监督的权威性、独立性。2018年,贵州省直派驻机构全年立案395件,结案360件,处分375人,同比增长51.3%、75.6%、76.1%。
“要紧盯‘关键少数’,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刀刃上。”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耿立法表示,要发挥派驻机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和优势,在日常监督上创新突破,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贵州将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持续发力,擦亮派驻监督‘探头’。”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加强对省直派驻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着力健全完善省管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省属高等院校等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理顺开发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责任编辑: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