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借房抵押也补不上窟窿 鞋店老板直接把顾客房卖了
因刘某经常到吴某的鞋店买鞋,两人成了好姐妹,后吴某生意上遇到了困难找刘某帮忙,刘某便将自己的房子让吴某拿去抵押,不料吴某因多次贷款还不上了,竟直接把好姐妹的房子卖了。
3月4日,北青报记者获悉,北京大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责令吴某返还刘某房屋,无法返还的,以评估价格返还。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9 年9、10月间,吴某在北京以刘某位于北京市某小区的房屋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以人民币64.79万元的价格过户到自己名下,将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交给刘某。后吴某多次以涉案房产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向燕某借款,因吴某无法偿还借款,于2015年11月将涉案房产过户至燕某名下,燕某于2017年1月将该房产出售。2017年 6 月 29 日,刘某报警。
公诉机关认为,吴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吴某的辩护人称,吴某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书时主观心态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吴某一直坚持还贷,最终因无力偿还巨额债务,房产被迫交付抵押权人,主观恶性较小,建议从轻判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诈骗数额的认定,吴某借用刘某的房产证办理抵押贷款后,明知房屋已过户到自己名下,将伪造的房产证交付给被害人刘某,后将其房屋过户给他人以抵偿自己的债务,其诈骗数额应以2015年11月过户时的评估价格人民币215.81万元予以确认。
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吴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大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责令吴某返还刘某房屋,无法返还的,以评估价格返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