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再升级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常蕾)日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办事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聚焦“一窗办理”改革实施以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办事时间、精简办理环节等方面又做了进一步优化。
以往企业群众买卖、赠与房屋通过“一窗办理”方式办理网签、缴税及登记时,共性的复印材料如身份证明、转让合同等需要提供多份,由各联办部门分别存档。经过改革推行以来联办工作的磨合,各部门优化了工作衔接,现在这种重复提交材料的情况将发生改变。按照新规定,各联办部门在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业务时只需共同收取一套申请材料,并且无需企业群众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一窗办理”是在不动产登记场所将登记、交易、缴税部分业务整合到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签、缴税及登记一站式服务。对“一窗办理”中企业买卖存量房核缴税款时间较长的问题,改革部门结合实际,调整税收征管工作模式,将企业买卖房屋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时限压缩为两个工作日。
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了具体做法:一是优化土地增值税办税环节设置。对具备办理条件的,即时受理,当日办结;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在留存相关涉税资料后,可为买受人当日办理契税申报;二是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评估扣除审核管理措施。针对评估报告审核专业性强、风险大、耗时长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土地增值税存量房交易评估审核标准,试行审核模板,将一份评估报告的审核时间由原来的2-3天大幅压缩至1小时以内,在提高税务机关审核工作能力水平的同时,切实提升审核效率,减轻企业办税成本。
此外,文件还特别强调不动产登记领域各服务事项办理中,各部门不得向当事人增设律师调查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