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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卫民谈孟宏伟学诚等被处理:严格按章程和规定

原标题:郭卫民谈孟宏伟、学诚等委员被处理:严格按章程和规定

新京报快讯(记者 何强 倪伟)3月2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举行。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到2019年3月1日,已按规定撤销委员资格3名,分别是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权健集团董事长束昱辉;责令辞去委员的有两人,分别是学诚、杜江涛。

郭卫民说,去年修订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政协委员辞去职务作出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的等,不得提名或继续提名为委员人选。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的,应当及时约谈或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当责令其辞去委员。第三十九条规定:对违纪违法的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郭卫民说,全国政协委员履职规则对此也有相关规定,对这些委员的处理,是严格按章程和规定来做出的。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委员履职主体,十三届全国政协对委员履职提出了新举措新要求,制定了相关规定,要求政协常委每年提交履职报告,每名政协委员有履职档案,同时要抓好委员的学习培训。政协委员履职呈现出了崭新的局面。

新京报记者 何强 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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