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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8年底 检察机关共通过互联网公开法律文书364万余件

原标题:至2018年底 检察机关共通过互联网公开法律文书364万余件

正义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于潇)案件信息公开是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始终把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检察机关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向当事人等公开办案节点进展情况,既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等新需求,又引入外部的监督力量,倒逼办案部门规范司法,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的效果。

2014年10月,最高检建立了统一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在这个统一的平台上,全国检察机关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预约申请。“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董桂文介绍。

不仅如此,董桂文还表示,人民群众也可以查阅检察机关办理的重要案件信息和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以及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等方面的预约、申请。“截止2018年底,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互联网,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757899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40696件、公开法律文书3647786件,接受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276309人次。”

谈及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董桂文表示,案管办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调研,先后赴广西、云南、宁夏、福建、海南等地进行实地调研,着力解决应公开不公开、不规范公开等突出问题,着力推动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对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去年上半年和全年情况分别进行通报,在总结各地工作情况的同时,重点通报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发出后,各地高度重视,纷纷开展有针对性地整改,有力提升工作水平。”

“我们还指导了广东省院和海南省院,探索适度扩大法律文书公开范围、适度开展部分类型法律文书公开节点前移等试点工作。”他说,下一步,最高检将修改完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以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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