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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预算法》,却无《财政法》?刘小兵代表建议将《财政法》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原标题:有《预算法》,却无《财政法》?刘小兵代表建议将《财政法》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摘要:有预算法,却无财政法?刘小兵代表建议将《财政法》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政府的钱到底花到哪里去了,细分科目是否科学?”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委员、民革上海市委常委、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说,这次两会他将继续关注财政预算问题,建议将《财政法》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去年两会,刘小兵代表提交了一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他认为,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关于财政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完善和不成体系,财政在发挥其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作用时容易产生一些问题,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助力2020年我国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这份议案得到上海代表团30多位代表的附议,并被选作为该次会议上的“代表之声”,在全国人大官方刊物《中国人大》刊载。

2018年9月10日,全国人大公布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共分三类,第一类是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有69件;第二类是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有47件;第三类是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不过,让刘小兵感到遗憾的是,《财政法》未在其列。

“法治意即依法治国。”刘小兵认为,占国民经济活动总量近一半的政府财政活动需要一部基本的《财政法》,以实现依法聚财、依法用财、依法理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制定《财政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不言而喻。”刘小兵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财政法》纳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加快立法的步伐,尽快出台一部能够规范政府所有财政活动的基本法,以体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的精神要求。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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