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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空姐案嫌犯父母被判赔62万 嫌犯父亲质疑遗产认定

原标题:郑州空姐案嫌犯父母被判赔62万 嫌犯父亲质疑遗产认定

新京报讯(记者 王瑞文 雷燕超)此前备受关注的“郑州空姐遇害案”再起波澜。今日(2月28日),新京报记者从嫌犯父亲刘某军处获悉,2月18日,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就死者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要求作出判决,赔偿死者家属62万余元。刘某军对法院遗产的认定存异议,称将上诉。

原告家属主张77万余元,法院支持62万余元

2018年5月5日深夜,空姐李某珠在郑州国际机场附近乘坐刘振华驾驶的网约车,在赶往郑州火车站途中遭刘振华性侵并杀害,案发后刘振华跳河自杀。

据嫌犯父亲刘某军提供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案发后,原告李某某、董某某(死者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继承(本案嫌犯)刘振华遗产的刘某某、宋某某(嫌犯父母)赔偿损失77.59982万元。法院于2018年8月23日立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

判决书称,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在嫌犯刘振华死亡后,其遗产(江淮瑞风越野车和合村并城中确定分配的120平米安置房)由刘某军和宋某某继承,继承财产者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亲属在办理丧葬事宜期间支出额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2.668986万元。

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军、宋某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继承刘振华遗产范围内赔偿共计62.668986万元的上述赔偿,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判决,刘某军表示,虽儿子刘振华的所作所为让人难以接受,但希望向受害者家属道歉获得原谅。

刘振华父亲提供的独生子女证。 新京报记者 雷燕超 摄

嫌犯家属曾隐匿财产,称法院遗产认定存争议

据相关民事判决书,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了被告、嫌犯父亲刘某军隐匿财产的做法。在此前的审理过程中,刘某军曾向法院出示与同村村民刘某斌签订的购房协议。刘某军谎称他曾在嫌犯刘振华的逼迫下,将120平安置房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刘某斌。

在采访中刘某军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谎称房子被卖不对。“但说房子有120平方米,其实属于儿子的只有60平方米。”刘某军认为,法院在其子刘振华的遗产认定上存在争议,他将上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振华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董先生也告诉新京报记者,嫌犯刘振华仅分得60平方米安置房,其余60平方米为独生子女优惠政策,由其父母享受,“独生子女所有的奖励都是奖给父母的,不是奖给孩子们。”

对此,遇害空姐李某珠家属代理律师回应称,对于判决结果,家属目前还未决定是否上诉。

新京报记者 王瑞文 雷燕超

编辑 康佳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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