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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报三起广告进校园事件 奖状上印广告在列

原标题:教育部通报三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

教育部去年10月部署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工作。2月28日,教育部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三起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事件。

三起事件是:2019年1月,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丁里长镇王集小学为表彰优秀学生发放了印有“山东梁堤头眼科”广告字样的奖状;2019年1月,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第二小学发放了含有服装广告的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2018年11月,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中影国际城工作人员,在校(园)领导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城关第二小学、云梦县实验幼儿园进行了商业赠票和宣传。

目前山东、四川、湖北等地教育行政部门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教育部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近期发生的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进行深入剖析,不断增强校长教师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牢固树起风险防范屏障,各地要对所有进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向学校、学生发放的试卷、奖状、校服、教科书、教辅材料、文具教具等,以及进入校园的APP进行严格排查,特别要防范外部人员借各类活动制作、夹带、发放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要构建学校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和进入校园APP的备案审核制度,对于再次出现类似事件的地方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雷嘉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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