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林周县开展九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联合督查工作
为充分掌握九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的11家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切实运用好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成立联合督查组,于2019年2月20日—22日对九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发现的355个问题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集中督查工作。
督查组集中从重视程度、整改力度、整改深度、整改成果公开情况四个方面,通过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的方式进行督查。着重检查了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对照巡察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施策是否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切实可行;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对于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的事项是否立行立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对于巡察期间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是否处理到位。
督查发现,经过九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的“政治体检”,11家被巡察单位进一步强化了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意识,党建工作和建章立制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力的推动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通过督查进一步巩固了巡察成果,放大和延伸了巡察震慑效果。但仍存在材料照搬照抄、敷衍应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会议记录不规范等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县委巡察机构将加大巡察整改情况的督查力度,对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对新发现的问题“再深挖”、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再督促”,切实提高被巡察单位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