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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万元

原标题:核定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万元

本报2月27日讯(见习记者张熙宇)今天,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由于海南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的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试行期已满,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0元,可上下浮动10%,自今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据了解,学费由海南大学财务部门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统筹用于合作办学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学校应按规定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学费通过非税系统征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省发改委要求,海南大学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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