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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因拒加塞儿被打致高位截瘫 双方均称对方先动手

原标题:博士因拒加塞儿被打致高位截瘫 双方均称对方先动手

新京报讯(记者 张彤 程亚龙 赵志远)日前,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马超,坐着轮椅完成博士论文答辩的事被报道后引起关注。报道中称,马超行车途中因拒后车加塞儿,被打致瘫,伤人者事后仅扔下3万元就不再管。除“点赞”马超外,网友也谴责将马超打伤致残的男子吴光宇。

2月26日,“伤人者”吴光宇的辩护律师发文称,希望媒体客观还原事实,并列出3个争议焦点。27日,新京报记者就此联系到马超的代理律师,他称法院现有相关材料中并没有显示马超先动手打人的内容,目前案件检察院已移交至法院。

因拒加塞儿博士被打致高位截瘫?

2019年1月9日,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马超坐在轮椅上参加博士论文答辩,并获得答辩委员会7人全票通过。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马超妻子骆春颖介绍, 2018年4月11日晚,马超驾车去机场接父亲时,与同向车辆发生擦碰,被打导致高位截瘫。当时马超驾车途经只容一辆车通过的临时车道时,正常行驶的他让第一辆车过去,但拒绝了第二辆车加塞儿。不料,该车司机强行拉开车门打伤丈夫致其截瘫,事后扔下3万元。因为这一场意外,马超未能如期毕业。

骆春颖向新京报记者介绍,马超入院时病情严重,第一次手术费就花了10多万元,至今已了50多万元用于治疗。“对方态度冷漠,令人不满。”

马超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后和导师(右)、学妹(左)合影。 受访者供图

“打人者”律师认为事实存争议

针对媒体相关报道,2月26日晚间,吴光宇的辩护人发文,对“双方发生撕扯的情况”“打人方家属扔下3万元不再管”“马超伤情鉴定”等内容提出不同的说法。

今日(27日),吴光宇的辩护人程培国告诉新京报记者,本案已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近期择期开庭。因网络上对此事议论纷纷,受吴光宇母亲的委托,他提出3个争议焦点。

程培国表示,吴光宇的身份只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工,并没有网友争议的“黑道背景”。因涉事双方对于事发情况各执一词,相互矛盾。

程律师说,就此事,吴光宇的说法是双方车辆发生剐蹭后,他让马超下车谈理赔,女朋友拉着他,马超隔着女朋友踹了他两脚。因听见女友叫声,吴光宇以为怀孕的女友被马超踹到,生气推了马超。随后,二人隔着他女友撕扯了十几秒,马超从车滑倒在地上,说“我有强直性脊柱炎,我不行了”。事发后,他和女友一直等在旁边,直到救护车将马超拉走。

对于有媒体称,吴光宇在事后“扔下3万元”就再也没露面,程律师说,他从吴光宇家属处获悉,吴光宇家去医院探望马超,并通过汇款给对方3万元作为前期的部分医疗费用。“双方有过一次调解,马超家属提出了700万的赔偿。吴光宇家没有那么多钱,希望根据伤情鉴定进行赔偿,调解失败。”

对于马超的伤情鉴定结果,程律师认为仅取被害人髋关节一处作为鉴定材料,不足以反映被害人受伤颈部骨密度是否处于正常范围内,已就此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他认为,应当查明马超的疾病与损伤二者的关系,确定损伤作用是主要、同等还是次要,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若损伤和疾病共同作用,二者作用相当,应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均属于轻微伤。而马超此前做出的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重伤一级。

马超代理律师:无证据证明马超先动手

马超的辩护人范律师则表示,针对事发时谁先动手一说,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不便透露案件的具体详情,“但现有公安机关调取的相关材料中并没有显示,马超先动手打人,这个情况没有证据进行证实。”

范律师还表示,因此案涉及刑事案件,伤情鉴定不允许个人委托,是警方递交的关于伤势程度鉴定的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内设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程度的鉴定。

此外,范律师还表示,马超方面已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递交到法院,暂时没有定下具体的赔偿数额,最关键的赔偿项目还未鉴定。针对对方提起的马超家属曾要求700万的赔偿一事,“事情刚发生,医生诊断马超四肢瘫痪,家属非常气愤,在这样的情况下,随意报出来的数字,这只是一个气话,后来再也没说过了,而且不是马超家属说的,是亲朋好友随嘴一说,根本就不代表任何意见。”

2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再次联系到马超妻子骆春颖,她称,警方已经调查清楚事发时的情况,目前案件已移交到法院,她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

新京报记者 张彤 程亚龙 赵志远

编辑 康佳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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