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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启动街道“大部制”改革,街道机构“向下对应”

原标题:北京全面启动街道“大部制”改革,街道机构“向下对应”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2月26日,北京市召开《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新闻发布会。意见明确提出推行街道大部制改革,将街道原来“向上对口”的20多个科室,精简为“向下对应”的内设机构。

2月26日,北京市召开《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新闻发布会。摄影 / 实习生 陈婉婷

赋予街道“六权”,参与规划编制和建设验收

2月18日,北京市召开街道工作会议,对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做出重大部署,这是时隔23年后召开的第三次全市街道工作会议。2月23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北京市街道职能定位,明确街道是代表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四个方面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

意见明确,要向街道赋予“六权”,包括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参与权;全市性、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和人事任免建议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下沉资金、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确保基层有充分的权力和更多的资源为群众办事、解决问题。

街道内设6个机构1个执法队和3个事业单位

按照意见提出的改革要求,街道要眼睛向下,增强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办事。提出要按照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综合设置街道内设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将街道原来“向上对口”的20多个科室,精简为“向下对应”、直接服务居民的“6+1+3”的架构设置内设机构。

意见明确了街道的机构设置,即党群工作、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和综合保障6个内设机构和1个街道综合执法队,窗口类、平台类和活动类3个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意见提出,要确保街道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实现由行政管理型向为民服务型街道转变。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陈径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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