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追逃追赃 博白首位在逃人员落网归案
“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选择逃吗?”
“不逃了,这真不是人过的日子。现在好了,不用再提心吊胆地东躲西藏了……”在博白县看守所内,李如权脸上写满了悔与痛。
近日,潜逃外地3年多的受贿犯罪嫌疑人李如全被送押博白县看守所,这是博白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例追逃追赃行动中成功抓获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案例。
北流市审计局原局长李如权,在2008年至2009年担任北流市教育局局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费,在北流市实施普九教育工作过程中,出现玩忽职守的行为。2016年6月,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线索交由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2016年8月,博白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李如权外出潜逃。
2018年1月,博白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积极承担追逃追赃的统筹协调责任,主动与县检察院对接,在人员转隶期间确保追逃案件有人盯、有人管、有人抓。李如权案件移交后,博白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立即调配精干人员成立了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小组,对案件进行重新梳理,综合分析研判,将此案作为追逃追赃工作的突破。专项行动小组积极开展劝投工作,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情况进行系统性摸排。同时,结合案件实际精准施策,统筹各方力量集中突破,加强和电信、联通、移动等单位合作,利用通讯信息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密切联系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网上追逃和边控等措施,发现踪迹,马上进行抓捕行动。
“李如权已经被我们抓获了……”2019年2月15日,接到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桥西派出所的电话通知,专项行动小组根据部署安排迅速行动,连夜赶往惠州,不到24小时就将犯罪嫌疑人安全的缉拿归案。
“这个成功追逃的案例,得益于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制度优势,而且这种优势被迅速转化为工作效能。但追逃是措施,防逃才是根本。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防逃机制,做到立案与防逃同安排考虑,追逃与防逃相互促进,将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中,特别是紧盯当前的扶贫领域腐败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继续发扬啃‘硬骨头’精神,坚决打赢追逃这一场硬仗。”博白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博白县纪委监委黄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