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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建议有"五大作用" 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

原标题:最高检:检察建议有"五大作用" 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

正义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于潇)作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检察建议有哪些作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下称《规定》)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就此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是能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万春指出,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深入挖掘个案中的共性问题,发现并选取那些具有典型意义,在执法司法管理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执法司法管理工作、机制和导向问题,发挥对同类问题的督促指导作用,既促进被监督者堵漏建制、提高执法司法管理能力,又达到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良好效果,从而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二是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万春指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针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督促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和调解书;针对公安司法机关在侦查、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公安司法机关及时纠正违法,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是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万春指出,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情况,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增强了行政机关履职纠错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

“四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万春指出,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及时发现相关单位在预防违法犯罪的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经过深入分析论证,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弥补漏洞、消除隐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从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万春指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及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可以说,检察机关通过运用检察建议,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万春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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