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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盗电动车屡屡得手 只因车主都有这个“坏习惯”

原标题:“瘾君子”盗电动车屡屡得手只因车主都有这个“坏习惯”

一年轻男子因毒瘾发作无钱购买毒品,竟下手盗窃他人电动车并将电池拆下来进行变卖,最终难逃法网。近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案进行终审宣判,顺手牵羊的“瘾君子”因盗窃3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90后梁某是博白县亚山镇人,两年前因为好奇吸毒之后,染上毒瘾。为筹集吸毒资金,梁某决定去盗窃别人的财物,于是来到街头闲逛,寻找目标,伺机下手。后因为发现县城区安装了很多监控,怕盗窃后被公安抓,就回到自己村周围的农村去寻找作案目标。梁某发现农村很多人都把电动车放在家门口,钥匙都没有拔就回到房间了,梁某就想到去盗窃这些人的电动车很容易得手。

2018年6月10日16时许,梁某来到亚山镇某村梁女士家的猪栏门口,将一辆没拔钥匙的爱马骏牌电动车盗走,并将电动车上的电瓶拆下卖给废旧品收购店,得款300元。8月29日、9月8日又来到另外一个村,分别将停放在家门前的绿源电动车和雅力哈电动车盗走,都是把电瓶拆下来卖给废旧品收购店,每次得款300元。

2018年9月10日,梁某在博白镇某宾馆吸毒时被公安民警抓获。9月12日,听闻梁某被抓后,失主才向公安民警报案说自己的电动车被盗了,怀疑就是梁某盗走的。后经审讯,梁某对其盗窃三次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6月至9月期间,梁某先后三次窜至博白县亚山镇两个村实施盗窃,所盗物品价值合计3836元。法院根据梁某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和数额以及具有坦白的从轻情节,最终依法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责令梁某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本案中,被盗的电动车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放在家门口都没有拔掉钥匙也没有加固锁锁住。因此,广大电车一族,在停放车辆时(即使是临时停车)一定要记得拔掉车钥匙并确认落锁,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这样才不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否则很有可能因为图一时省事,而导致财产损失,到时可就追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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