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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减负约1.8亿元

原标题:无锡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减负约1.8亿元

2月21日,无锡市政府举行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会上无锡市税务局对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解读,2019年度因税额调整将减负约1.8亿元,涉及企业28500家左右,主要减税的对象为无锡市市区五等土地和江阴、宜兴四等土地上的企业。

调整方案以无锡市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各等级范围为基础,根据不同区域经济发展、行业分布现状,突出对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减税支持,放大最低税额下调的减税效应,力求将减税降负要求落到实处、惠及实体经济。

本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下调惠及的企业,占全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总数的比例达66%。这些企业从土地范围看,主要是原适用单位年税额为4元,即无锡市市区五等土地和江阴、宜兴四等土地上的企业;从行业上看,市区主要集中在无锡市新吴区、滨湖区的工业制造业企业以及锡山区、惠山区的大部分企业。对单个企业而言,土地使用税从原适用单位年税额4元下调为3元的,降幅达25%;下调为1.2元的,降幅可达70%。

调整主要内容:无锡市区将五等土地(市区原最低等级土地)单位年税额由4元下调为3元;增设六等土地,单位年税额为1.5元,土地范围从原五等土地中划出。江阴市、宜兴市将四等土地(两市原最低等级土地)单位年税额由4元下调为3元;增设五等土地,单位年税额为1.2元,土地范围从原四等土地中划出。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执行,同时,本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下调可以和国家近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土地使用税等按照50%减征的规定叠加享受。马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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