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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面取缔跨行政区道路非法设置限高、限宽等路障设施,并建设涵盖各类社会保障信息的统一平台。

为了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市场,《意见》要求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推动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共建。

交通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地方对高频次通行车辆实施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政策,加快推广ETC应用,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提升都市圈内高速公路通勤效率。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全面摸排都市圈内各类“断头路”和“瓶颈路”,加快打通“断头路”,提升都市圈路网联通程度,推进“瓶颈路”改造扩容,畅通交界地区公路联系,全面取缔跨行政区道路非法设置限高、限宽等路障设施。

同时,打造一体化公路客运网络,完善充电桩、加气站、公交站场等布局,支持毗邻城市(镇)开行城际公交,加快推动近郊班线公交化。优化交界地区公交线网,促进与市域公交网络快速接驳。加快推进都市圈内城市间公交一卡互通、票制资费标准一致,健全运营补偿和结算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

此外,还要建设涵盖各类社会保障信息的统一平台,加强都市圈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换,推广通过公安信息比对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模式,加快实现养老补贴跟着老人走。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中心城市与毗邻城市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门诊即时结算合作。加快推动都市圈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统筹衔接。推动工伤认定政策统一、结果互认。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住房公积金统筹层次,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交换和核查机制,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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