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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爪”抓掉百万

原标题:“上下爪”抓掉百万

摆放在中心商场和街道上的鲜榨橙汁机受到大人小孩的喜爱。

“天使之橙”因涉及两个违法行为遭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罚款119.9万元当事公司声明:“不符合食安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符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阮元元

如今,许多市民对街头、商场摆放的橙汁自动贩售机并不陌生,但看上去健康安全的鲜榨橙汁也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吗?

昨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局发布通报称,该局接到举报后,对上海巨昂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公司”)使用的“天使之橙”现榨橙汁自动贩售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实,当事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行为,现已对该公司作出没收其违法所得1199070元的处罚。

事情原委:压榨橙汁的“上下爪”部件使用违法?

通报称,2018年1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收到举报,称当事公司使用的“天使之橙”现榨橙汁自动贩售机涉嫌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查处。接到举报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立即展开调查,分别对当事公司售卖网点、企业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委托技术机构对涉案设备进行了检测,同时在企业经营场所进行了榨汁模拟实验。

通报称,经调查,当事公司存在两个违法行为:一是未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生产经营。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和广东省食药局的批复,经营自动设备制售饮品,应当申领项目为“自制饮品的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当事公司在深圳市仅申领了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是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4806.9-2016)规定,“金属材料和制品(镀锡薄板容器除外)中,食品接触面未覆有机涂层的铝和铝合金、铜和铜合金,以及金属镀层不得接触酸性食品”。

经技术机构鉴定和模拟实验,当事公司橙汁机用于压榨橙汁的“上下爪”部件材质为铝合金,且与橙汁相接触,经当事人确认,该铝合金部件未覆有机涂层。

因此,该橙汁机不符合《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4806.9-2016)的规定,属于食品生产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对“上下爪”进行有机涂层处理,并于2018年6月重新通过检测,主动消除了违法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199070元。

“上下爪”是什么?

“天使之橙”的运营方上海巨昂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周祺公开介绍,“上下爪”是参与榨汁的核心部件,大部分是铝合金材质,主要用来固定橙子,还有一小部分是食品级PP材质,用作橙汁的封口器,以及一个不锈钢的螺丝,起固定作用。三部分中,会接触到橙子内部或与橙汁有接触的,主要是食品级PP材质。

公司声明:

记者在“天使之橙”母公司上海巨昂投资有限公司官网上看到,官网首页贴出了公司的声明,称“天使之橙现榨橙汁自动贩售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符,并表示公司自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同时也积极配合上海市相关政府部门的实地视察和现场检测。

声明还附上了“天使之橙”注册地所在的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月25日发送给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的《关于上海巨昂实业有限公司案件线索移送情况的复函》,该函件中表示:经检验,“天使之橙”现榨橙汁机的铝件“上下爪”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经现场验证,“上下爪”并不会接触橙汁等酸性食品,巨昂方面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行为不成立,该局不予立案。

“上下爪”是否与橙汁接触两个实验结论相反?

争议焦点:

据了解,近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和“天使之橙”工作人员进行了试验。工作人员在“上下爪”的铝合金部位均匀涂上了黑色油墨,放入一只橙子现榨,有橙汁流出,但油墨并没有渗入。工作人员又将“上下爪”的所有部位都涂上了黑色油墨,这次橙汁中泛出了淡黑色。根据多次对比试验,单单铝合金部件并不会接触橙汁,真正接触橙汁或者橙子内部的是食品级PP材质的封口器。

2月19日晚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局给出的通报中,也说明了榨汁模拟实验采取的验证方法。实验过程中,为论证设备“上下爪”是否与橙汁相接触,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委托技术机构,在执法人员和当事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见证下,对“上下爪”部件进行了验证。

据悉,实验的具体方法是,先在一台正常运行的橙汁机上榨取8杯橙汁;然后,取下该橙汁机的“上下爪”,分别涂上“亮蓝”着色剂,风干后,重新装到橙汁机上;随后,再次运行该橙汁机榨取8杯橙汁;对两次榨取的橙汁进行成分分析和比对,在第二批橙汁中检出“亮蓝”着色剂成分。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局表示,实验结论为:“上下爪”与橙汁相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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