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锐观察:"找领导"是法治社会的绊脚石
江西省南昌市解放西路一餐馆,因无证装修被南昌市青云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罚款9000元。此后,这家餐馆无视执法部门补办装修手续的要求,仍继续违规施工。对此,青云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业务科科长坦言,因餐馆老板找了领导,不好再继续追查(据2月16日澎湃新闻)。
因为餐馆老板找了领导,不好再继续追查——对于科长的这番苦衷,我们没必要口诛笔伐,不在其位,不知其难。坚持原则,坚守法治,并非说的那么容易。当一个部门,一个地方,一旦一切由权力说了算,法律法规制度就成了“纸老虎”,基层管理者就成了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现实中,这样的现象似乎不少。因为某某找了领导,所以,某某被提拔了;因为某某找了领导,所以,他的违法违规行为没人敢管了;因为某某亲戚是领导,所以,他在单位可以肆无忌惮……说白了,“找领导”就是“找特权”,就是“找实惠”“找利益”,而“领导”也正在悄悄成为违法违规的“庇护伞”、实惠的“能量源”、利益的“孵化器”。虽然我们大力倡导公平竞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反对各种特权行为和官僚作风,但只要“找领导”有效果,这样的“大力”就难以真强大、真有力。可以说,“找领导”是法治社会的“绊脚石”,必须毫不犹豫地远远踢开。
踢开“绊脚石”可采取三个办法。首先,利用大数据技术,现场办公,现场公示,让“找领导”没时间。现在,一些地方从官员到百姓都害怕查酒驾,为啥?因为现场办公,现场上传,现场公示,谁也不能救,找领导也没用。在笔者看来,这个办法,可用于一切查处违法违规的活动。其次,对肆无忌惮的违法违规者刨根究底,坚决打掉其“保护伞”,让领导害怕被找。其实,之所以“找领导”能得逞,就是因为某些领导还是缺少敬畏感,不必担心各种惩罚找到自己头上来。如果对违法违规者进行刨根究底,他们背后的“领导”才能真正害怕。第三,建立遵守法律法规制度领导率先垂范机制。不管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还是单位制度,只要有了,就必须督促领导干部模范执行。笔者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可根据法律法规制度对一些单位进行督察,比如,某个单位有请假制度,那么,就查查这个单位的领导是否率先落实了请假制度。只有从禁止领导的小特权抓起,才能彻底杜绝领导的大特权,从而,杜绝“找领导”有好处的现象发生。
如果有一天,“找领导”变成“找法律”“找法规”“找制度”了,法治社会就真正建立起来了,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就真正建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