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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收”小区民办幼儿园?孩子去哪、怎么补偿,这些问题都得有个答案

原标题:“强收”小区民办幼儿园?孩子去哪、怎么补偿,这些问题都得有个答案

摘要:结果有了,任务也完成了,却违背了政策设计的初衷,甚至加深舆论对政策的误解——这样“完成任务”,是我们要的吗?

据报道,春节前,江苏丰县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行动拉开序幕。不过,有民办小区幼儿园被勒令收回改为公办,并被强制收走钥匙后,直到过完春节,补偿方案仍未达成书面意见,而公办园的接管也未落实。

上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由当地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要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其中,“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丰县这一波收回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行动,正是在上述政策加快实行的背景之下。

不过,虽有顶层设计支撑,丰县在具体执行层面却明显跑了偏。从报道来看,当地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过程明显存在问题——拥有合法办学手续的民办小区幼儿园,说关门就关门,不留任何转圜余地。而当地教育部门在强收小区幼儿园时,并未与办园方达成任何赔偿协议,也没有匹配以相应的教师、学生安置措施。

这种操之过急的“一刀切”,明显损害了办园方的合法权利以及家长、老师的利益,更违背了顶层设计的精神与初衷。“通知”并未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改为公办,更明确指出,要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治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从确保治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来看,既然办学手续通过了,幼儿园也早就开始了正常的招生教学工作,即便幼儿园改制有时间上的紧迫性,也得循序渐进。退一步讲,也要完成最基本的安置与赔偿工作,为办园方提供成为公办园还是普惠性民办园的选择,并为家长预留足够的转学过渡时期。如果像丰县这样,小区幼儿园一刀切地改为公办,不留下任何转圜的空间,恐怕只会让政策产生副作用,甚至伤及政府公信力。

一个政策的设计和实施,需要考虑各种社会因素,特别是潜在的社会风险、舆论风险。近年来民间资本大举进入幼教产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扰社会的“入园难”问题,但也让资本逐利性与教育公益性的冲突日益显现。收费混乱、办园条件堪忧、安全隐患频现、师资质量差等问题,都曾引发争议。但民办幼儿园并非洪水猛兽,国家也一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去年下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民办园。普惠性幼儿园既包括公办园,也包括普惠性民办园。

在这一背景下,“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这一新政如何实施,就大有讲究。值得一提的是,国办的“通知”刚下发时,曾一度让舆论产生“民办幼儿园退出历史舞台”的误解,并引起民办幼儿园行业的恐慌。为此,教育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还专门进行“辟谣”——普惠性幼儿园既包括公办园,也包括普惠性民办园。从政策本身看,也并不鼓励“一刀切”。既然如此,地方上在操作执行中的手势,就不能简单粗暴,不应以“完成任务”为由罔顾实际的民生需求。

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的改制确实是一个难题。尤其是对于办园方、师资和家长在内的各方面,改制也必然会牵涉到不少人的利益。在上级部门逐级压实任务,甚至定下时间表的背景下,一刀切的改制方式也许最容易出结果,但结果有了,任务也完成了,却违背了政策设计的初衷,甚至加深舆论对政策的误解——这样“完成任务”,是我们要的吗?

栏目主编:朱珉迕文字编辑:朱珉迕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邵竞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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