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木斯“反杀案”被告人二审改判缓刑 认定防卫过当
新京报讯(记者 左燕燕)持刀者在交警大队伤人,反被夺刀杀死,后夺刀者一审因故意伤害罪获刑6年。新京报此前曾报道黑龙江佳木斯“反杀案”引起关注。2019年1月28日,该案二审宣判,认定反杀者黄海龙行为系防卫过当,决定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4月6日,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走廊里,黄海龙和冯思铖因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冯思铖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将黄海龙腹部刺伤,黄海龙抢下尖刀后将冯思铖刺伤,致其当场死亡。监控录像显示,从冯思铖掏刀捅向黄海龙,到黄海龙夺刀反刺冯思铖,最后被人拉开,整个过程约16秒。
案发后,冯思铖家属出具了刑事谅解书。2018年4月,富锦法院一审判决黄海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黄海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8年6月11日,该案二审开庭,黄海龙反刺是否是正当防卫,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日前,已被羁押近两年的黄海龙回到家中,2月14日,新京报记者联系黄海龙,对于二审判决结果,他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
黄海龙。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翻拍
新京报:对于二审宣判结果是否满意,现在还有什么担心的事吗?
黄海龙:1月28日,法院带着判决书去看守所把我提出来,我当时有想过各种结果,维持原判或者无罪开释,最后法官说是判缓刑。现在我自己有案底,担心对孩子将来会有影响,耽误他的前程。我还想着年后忙完了,找个好律师再聊聊,为什么给我定故意伤害罪,刀也不是我的,也不是我故意动手打人,我也是受害者,还是希望把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
新京报:觉得昆山反杀案对你的影响大吗?
黄海龙:我在看守所里看新闻时,看到了昆山反杀案的结果,当时我的案子已经一审判决了,家人一直不服,可是也不懂法,不知道怎么办,是昆山案给了我们新的动力,让家人更有勇气去表达诉求。
新京报:你是哪天离开看守所回家的?
黄海龙:2月3日,正好是腊月二十九,我母亲和妻子,还有我11岁的儿子,一家人开车到看守所把我接回家,看到家人特别亲切,才知道自由的可贵,以前他们来看我时总哭,我隔着玻璃什么也做不了,现在至少可以在他们哭的时候抱住他们。
新京报:之前有想过能在春节前回家吗?
黄海龙:没有。快过年时,还不知道结果能下来,想着家里这个年又过不好,想家时恨不得躲在被窝里哭。
新京报:家人朋友怎么看待这个结果?
黄海龙:出来后很多亲戚朋友也来家里看我,大家都觉得我这个案子是冤的,但都安慰我说至少人回来了,其实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我们都不敢想春节前可以回家。自己当时肚子被捅伤后,在医院里积液严重,现在也没彻底好,还时常肚子疼,家人准备忙完这段时间,带我再去医院看看。
新京报:回家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黄海龙:还是继续做家里的洗车行生意,出事之前我还在做二手车买卖,现在缓刑之后不允许随便外出,二手车也没办法继续做了。村子里还养着两台收割机,以前到秋收季节我都会去收割挣钱,现在收割机都还在地里扔着呢,已经不成样子了。
新京报:现在和死者家属那边还有什么联系吗?
黄海龙:我们两家原本就不熟悉,出事之后,开庭我们赔了钱,对方也出具了谅解书,和他家也就没啥关系了。
新京报:现在回想当时的事发经过,后悔抢刀吗?
黄海龙:回想当时的过程,觉得对方毕竟死了,但如果当时不去抢刀,被捅死的人可能就是我。
新京报:在看守所里近两年时间,回家后觉得家里有什么变化吗?
黄海龙:主要是孩子,出事时他还不到我肩膀,现在都已经和我一般高了,他还和我抱怨,我被关这么久,都没有陪他玩,说着就流泪了。
新京报记者 左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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