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配的县委书记,落实中央决策不坚决、敷衍省委安排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滦平县委原书记蔡福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福浩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对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敷衍应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礼品、宴请等;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蔡福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宗旨,政治意识淡薄,法纪观念缺失。蔡福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福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承德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滦平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第十四届承德市委委员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依法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随案移送涉案财物。
去年12月3日,官方宣布蔡福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蔡福浩曾在河北多县任职,曾任兴隆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平泉县长,滦平县委书记等职。2017年当选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晋升副厅,并继续任职滦平县委书记。
蔡福浩简历
蔡福浩,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河北兴隆人,在职大学学历。1989年3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1.09--1984.07 承德师范兴隆分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4.07--1989.07 兴隆县兰旗营中学教师
1989.07--1991.08 兴隆县孤山子中学教导主任 (1986.08--1991.07在河北师范学院函授历史专业学习)
1991.08--1992.04 兴隆县教育局教育股干事
1992.04--1993.10 兴隆县纪委秘书、办公室副主任
1993.10--1995.01 兴隆县下台子乡党委副书记
1995.01--1999.03 兴隆县六道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9.03--2002.03 兴隆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1997.08--1999.08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档案信息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2002.03--2004.12 兴隆县副县长
2004.12--2008.04 兴隆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8.04--2009.12 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12--2010.10 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2010.10--2011.04 平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正处级)
2011.04--2013.04 平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04--2016.12 滦平县委书记
2016.12--2017.04 滦平县委书记,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17.04-- 2018.12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滦平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