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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开门炮”,照样“开门红”

原标题:不放“开门炮”,照样“开门红”

高桥大市场经营户李先生准备的电子鞭炮。记者杨洁规摄

本报2月12日讯2月12日是正月初八,不少商家为求得好彩头选择在这一天开门,因此“开门炮”也多集中于这一天燃放。一大早,三湘都市报记者在长沙市区多条街道及市场走访发现,仍有少数商家燃放“开门炮”,但整体较往年有了很大改善。

少数商家放“开门炮”罚500元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长沙街头仍有少数经营户抱着侥幸心理在燃放“开门炮”。

上午9点多,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刘义新突然听到窗外传来阵阵鞭炮声,于是同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梁晓国、危爆大队大队长张凯一道赶到现场。他们赶到现场没多久,芙蓉区杨家山社区工作人员也赶了过来。原来,社区工作人员巡逻至铭威大厦时,发现有人在摆放鞭炮,准备燃放,于是上前劝阻,当事人收回了鞭炮。可社区工作人员走后不久,当事人又拿出鞭炮,在一处围墙内燃放了鞭炮。随后,当事人被移交至芙蓉公安分局荷花园派出所,并处以500元罚款。

同样是上午9时许,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青园中队执法队员巡逻至迎新路标志商务中心时听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立即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移交至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经询问,商务中心某进出口公司新年开张,在明知是禁放区域、禁放时段情况下,仍然燃放烟花爆竹长达十余分钟。

不放“开门炮”照样“开门红”

随后,记者在长沙高桥大市场逛上一圈,未发现燃放“开门炮”的商家。市场管理人员周雄锋介绍,他在这里工作三年都未曾见过商场燃放“开门炮”。

“新年好!请您吃糖。”市场经营户李先生对每位进店的顾客,都会送上一声新年问候和糖果。李先生介绍说,店里准备了电子鞭炮、喜庆的音乐烘托气氛,他在头天还准备好了几公斤糖果赠送给进店的顾客,同时店里不少商品都减价优惠,“不放‘开门炮’,照样‘开门红’。”

在长沙街头,像李先生这样告别“开门炮”这种老套的方式,选择“绿色开市”的商家有很多。不少开张的商家选择用降价打折、赠送节日礼品、气球鲜花装点等方式招揽顾客,迎接新一年的生意。

“今年情况比往年好很多,我们的环卫工人也轻松些。”环卫工人彭女士说道。记者通过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众号“湖南大气环境监测”查询得知,长沙市空气质量指数为优。

■记者杨洁规通讯员刘彬任金海

执法

查处违规燃放“开门炮”41起

12日当天,110指挥中心共受理涉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警情23起,全市中心城区共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41起。目前,已有25起处罚执行到位。“今年是‘开门炮’禁放第一年,管理更严格。”长沙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道。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梁晓国表示,今年春节之前,长沙市政府规定正月初七至正月十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派出所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要落实“五个一律”,一案三查,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按规定顶格处罚,罚款500元,抗法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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