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近日,株洲市纪委对查处的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炎陵县九龙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罗永红失察失职问题。2017年12月底,九龙社会事务管理局新农合专干何某(临聘人员,另案处理)将所收取的新农合资金共计63.576万元存入私人账户并挪用,直至2018年4月23日,该笔款项才被追缴。罗永红系九龙社会事务管理局农合农保工作负责人,对该问题未及时发现、制止,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罗永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攸县网岭镇北联村党支部书记李希和、原村主任洪运田、秘书刘再国等人对扶贫项目实施监管不力问题。2011年至2015年,李希和、洪运田、刘再国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该村3户困难户重复申报危房改造补助2.8万元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李希和、洪运田、刘再国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原株洲县渌口镇派出所副所长赵明众违规使用公权力问题。2018年10月15日,赵明众违规使用公权力,派警处理其家庭与育红小学的师生纠纷,在网络上引起负面舆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18年10月,赵明众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调离公安系统。
4.芦淞区白关镇线江村原村主任易田军对民生工作消极应付问题。2016年1月至12月,易田军在负责民政工作期间,未对线江村低保户人员动态进行核查上报,导致2名死亡人员的家属继续领取低保金,金额共计7260元。2018年12月,易田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天元区农村工作局局长胡志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李进,三门镇党委委员刘耀华等人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弄虚作假、谎报情况问题。在2018年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工作中,天元区农村工作局工作人员虚报天元区三门镇3家养殖场整改完工数据,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三门镇政府及时整改,导致2018年8月省督察组督察时现场定性为虚假整改,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胡志清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李进对上报数据把关不严,对此负直接责任。刘耀华没有按上级要求督促相关养殖场所整改,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11月,胡志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李进、刘耀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株洲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