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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原标题: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废止〈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本决定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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