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方案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云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近视防控的总目标,细化了近视防控综合体系中各方的具体责任,制定了近视防控工作的考核要求,多措并举,确保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显著改善。
2018年12月,我省选择7个州(市)14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幼儿园6岁儿童近视率为14.8%,小学生近视率为31.4%,初中生近视率为64.8%,高中生近视率为76.2%。为切实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我省结合自身实际,起草制定了《云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于2019年1月21日印发至各州(市)政府贯彻执行。
《方案》明确,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州(市)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的总目标。《方案》对在近视防控中所涉及的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和政府有关部门共5个方面主体的具体责任、应采取的措施办法进行了细化。其中,明确了到2020年,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到2023年,全省中小学课桌椅配备卫生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确保每所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校医或保健教师。此外,从今年开始,我省每年将选择2-3个州(市)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在全省中小学中每年选树200所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学校。开展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环境达标情况的监督抽查,将达标情况纳入培训机构的资质年检内容。